租房设施坏了谁负责维修,费用谁出?
2021-01-25 09: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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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设施坏了谁负责维修,费用谁出?


房屋租赁的日常维修可以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房子本身的维修;另一种是房屋内物品的维修。前一种在法律上也叫房屋修缮责任,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对房屋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由哪一方承担的问题。出租人有对房屋及其设备及时、认真地检查和修缮,以保证房屋居住和使用的安全的义务。但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最好对过错事项能够列明,方便责任划分。而第二种情况,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房屋中的附属设施,包括各种家用电器,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内注明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时间、使用年限等详细信息,同时,对于家电及其他室内设施的维修责任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谁承担,出现故障时,有合同约定的应按合同约定执行。如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对室内设施维修责任未明确约定的,租赁房屋室内设施包括家用电器因自然消耗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故障和损坏一般应由房主承担维修义务,但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坏则应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租房设施坏了谁负责维修,费用谁出?

房屋租赁中的设施维修费用由哪方负责?

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当事人是需要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中应当包括租房的期限、房屋的租赁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如果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已经列明了设施维修的费用由谁承担的,遵从合同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有约定的遵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也就是说维修费用归哪方负责首先要看租赁合同是否进行了约定。如果约定了就由约定的当事人承担费用,如果没有约定的,应当由出租人承担维修的义务,承租人可以在需要维修时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对损坏的设施进行维修。如果出租人没有维修的,承租人可以先自行维修,维修时尽量找专业维修人员,开具维修费用的发票,拿着发票等凭证找出租人报销。维修设施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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